![]() |
|
|
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市区及新六区参保企业: 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我中心定于8月1日起对2018年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审核,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必须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企业在网上“综合查询”的“社会保险公共信息查询”中“查询企业养老调待后工资”导出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数据。 因第一年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直接调用市社保中心养老数据,可能有遗漏,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退休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基本养老金,将核对并修改后数据通过“医疗退休人员年度工资申报”(导入新养老金前必须进行一次导出操作,否则不能导入)提交,同时将“养老金修改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没修改的交正确报告)盖章后交我中心相关参保管理科。 请各单位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信息及时在市社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更正,为今后两中心数据交换打好基础。 二、养老保险在省社保中心参保的企业要按网报“医疗退休人员年度工资申报”程序录入退休人员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扣除干部交通费,领取月数为1个月)。核对后,将数据及有关资料上报相关参保管理科审核。审核时携带的资料:《2018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明细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请各参保企业务必于2018年11月业务期前完成调整后基本养老金的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调整。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
|
![]() |